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严重影响结构安全,为确保住宅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2015年12月2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强调参建各方强化质量意识,强化过程监管的同时,通知的第三条第六款和第七款,针对对结构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检验工作提出了要求。
建设单位在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样检测,每层墙体、楼板至少各抽取一个构件。当住宅工程属于保障性住房时,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本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12〕199号)的有关规定,构件抽检数量应按较大数量进行检验。
监理单位应采用回弹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结构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进行平行检验,每个强度等级至少抽取同类构件数量2%,且每个强度等级不少于5件。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未结构完工验收的工程均应按通知的要求进行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