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落实精简和下放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及《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18〕11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委审批服务事项的精简和下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46项审批服务事项。
二、对4项“零办件”事项实行单列。对“零办件”事项采取暂停管理措施,如出现相对人申请的情况,可启动恢复程序及时予以办理。
三、整合涉及多部门的事项,由8项精简至1项。